事项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补办、换发的申请 |
事项简称 |
出生医学证明 |
适用范围 |
渭南市 华州区 |
服务主题 |
生育 |
办理单位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计局) |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
区级 |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
区级 |
办理部门 |
各医院助产机构(详见附件1: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
申办窗口 |
各医院助产机构(详见附件1: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
窗口地址 |
(详见附件1: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
咨询电话 |
(详见附件1: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
监督电话 |
0913-4736812 |
办公时间 |
(详见附件1: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
属地管理 |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否 |
申请条件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补办、换发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 在华州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2. 华州区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或污损。 |
所需材料 |
1. 首次申领的,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1.1. 婴儿父母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1份;户口簿复印户信息页及婴儿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1.2. 在医疗机构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1.3. 由分娩机构出具的《接生记录证明书》1份(需加盖分娩机构的公章)。 1.4. 当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时,需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1份。 2. 因遗失、被盗需重新补办的,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2.1. 婴儿父母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1份;户口簿复印户信息页及婴儿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2.2. 在医疗机构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1份 2.3. 婴儿父母手写的补办申请书1份(申请书包含父母名字、身份证号、小孩出生时间、地点、证明丢失时间等内容)。 2.4. 由原分娩机构提供的病例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需加盖原分娩机构公章,1份)。 2.5. 由原分娩机构提供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需加盖原分娩机构公章,1份)。 2.6. 由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的公章,1份)。 2.7. 遗失情况说明书1份(为申请人手写,包含遗失情况、遗失时间等内容)。 2.8. 在渭南日报上刊发的《遗失声明》,需提供报纸原件1份。 3. 因污损等原因需要换发的,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3.1. 婴儿父母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1份;户口簿复印户信息页及婴儿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3.2. 在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1份。 3.3. 由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的公章,1份)。 4. 医疗机构外(如在家里或私人诊所)出生的婴儿,需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4.1. 婴儿父母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1份;户口簿复印户信息页及婴儿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页,1份)。 4.2. 在医疗机构领取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1份。 4.3. 在医疗机构领取的《亲子关系声明》1份(需婴儿父母及证明人签字)。 4.4. 在医疗机构领取的《接生记录证明书》1份(需接生者及在场证明人签字)。 4.5.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申办方式 |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承诺办结期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与依据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所需表格 |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详见附件2) 2.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 《接生记录证明书》(详见附件3) |
所需表格 |
4.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详见附件4) 5.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详见附件5) 6.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详见附件6) 7. 亲子关系声明(详见附件7) |
(居民) 申办流程 |
区级 卫计局 基妇股 1. 递交丨审查:申请人至医疗机构提出申请,递交所需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办理。 2. 协助丨领取:办结后,申请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政务) 批转流程 |
区级:华州区卫计局 |
结果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 |
结果样本 |
《出生医学证明》(详见附件8) |
流程图 |
|
备注 |
无 |
附件1:
渭南市华州区自然人办事服务
医院助产机构信息确认表
医院助产机构信息明细 |
区级 1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人民医院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人民医院疾病预防科 |
窗口地址 |
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人民医院门诊楼疾病预防科 |
咨询电话 |
0913-4724025 |
办公时间 |
每周周三,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区级 2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妇幼保健院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
窗口地址 |
华州区华州路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
咨询电话 |
0913-2466127 |
办公时间 |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区级 3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铁一局集团中心医院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铁一局集团中心医院妇产科 |
窗口地址 |
华州区杏林镇308国道铁一局驾校向东200米铁一局集团中心医院住院部一楼妇产科病区产房门口 |
咨询电话 |
0913-2460598 |
办公时间 |
每周周二、周三下午14:00-17:00 |
区级 4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中医医院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中医医院妇产科 |
窗口地址 |
华州区新秦北路老汽车站对面中医医院门诊楼4楼妇产科洗澡室西邻 |
咨询电话 |
0913-4725230 |
办公时间 |
每周周二,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区级 5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金钼集团职工总医院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金钼集团职工总医院防保科 |
窗口地址 |
华州区金堆镇寺坪派出所向北100米金钼集团职工总医院防保科 |
咨询电话 |
0913-4089921 |
办公时间 |
每周周一、周二、周四,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附件2: 编号: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正面)
分 娩 信 息 |
产妇姓名 |
|
住院病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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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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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时 分 |
出生孕周 |
周 |
出生体重 |
克 |
出生身长 |
厘米 |
出生地点 |
省 市 县(区) 乡 |
医疗机构名称 |
|
以上内容由接生人员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
接生人员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
新生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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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信息 |
姓名 |
|
年龄 |
|
国籍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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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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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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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信息 |
姓名 |
|
年龄 |
|
国籍 |
|
民族 |
|
住址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领证人 |
姓名 |
|
与新生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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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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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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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2.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背面)
说明一 1.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2. 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需提供书面声明。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所有信息不作更改,请务必事先与家人一起商定婴儿姓名。 |
注意事项 1.请于新生儿出生30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办证需带资料:领证人须携带此表、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不包括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须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助产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添加) 3.办证地点: 4.办证时间: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附件3:
接生记录证明书
由于 原因, 婴儿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本省 市 县(区、市) 机构、街道(乡镇) 社区(村),由 (单位或姓名)为孕妇 接生 名 性活婴。
出生孕周 健康状况:良好□ 一般□ 差□ 体重 克,身长 公分
----------------------------------------------------------------------------------------
母亲姓名 国籍 民族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市 县(区、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现住地址: 市 县(区、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父亲姓名 国籍 民族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市 县(区、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现住地址: 市 县(区、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接生人员姓名(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
在场证明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在场证明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机构盖章:
附件4: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原证编号 |
|
申请补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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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姓名 |
|
新生儿性别 |
|
新生儿母亲 |
姓名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办理户口登记情况 |
□已办理户口登记 □未办理户口登记 |
领证人需提供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贴处 |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 2.当地主要报纸上登刊遗失声明 ( )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5.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 ) 7婴儿在父母双方派出所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领证人 |
姓名 |
|
与新生儿关系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和提交,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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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原证编号 |
|
新生儿姓名 |
|
新生儿性别 |
|
新生儿母亲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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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申请换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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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正、副页交回情况 |
正页□ 正页和副页 □ |
领证人需提供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
换发后《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原证的正页或正、副页及相关材料粘贴处 |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在在父母户籍处已落户或未落户证明 |
领 证 人 |
姓名 |
|
与新生儿关系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和提交,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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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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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分娩信息、婴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
婴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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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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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时 分 |
出生地 |
省 市 县(区) 乡 |
出生孕周 |
周 |
健康状况 |
良好 一般 差 |
出生体重 |
克(g) |
出生身长 |
公分(cm) |
母亲信息 |
姓名 |
|
年龄 |
|
国籍 |
|
民族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父亲信息 |
姓名 |
|
年龄 |
|
国籍 |
|
民族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家庭住址 |
|
领 证 人 |
姓名 |
|
与婴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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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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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1. 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 |
2. 接生记录证明书( ) |
3. 新生儿父母亲任何一方长期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证明等( ) |
4. 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 |
5. 签证机构的核查内容及结果( ) |
6. 签证机构对未能核实的,领证人应提供亲子鉴定书( ) |
签证机构 核查结果 |
时间: 年 月 日 核查人签名: |
以上内容由领证人填写和提交,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
领证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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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亲子关系声明
(婴儿姓名)___(性别) ,是_____(母亲姓名)与_____(父亲姓名)亲生。
母亲姓名____ 出生年月_____ 国籍___ 民族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父亲姓名____ 出生年月_____ 国籍___ 民族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婴儿出生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
出生地_____省___市___县(市、区)___乡__村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由_________(接生单位或接生员姓名)接生,与婴儿是________关系。
出生时婴儿状况:1、好□ 2、一般□ 3、差□
以上情况若不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母亲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父亲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或监护人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与婴儿的关系: 日期: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