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
事项简称 |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
适用范围 |
渭南市 华州区 |
服务主题 |
生育 |
办理单位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计局) |
申办窗口归属行政层级 |
区级 |
办结部门归属行政层级 |
市级 |
办理部门 |
华州区卫计局基妇股 |
申办窗口 |
华州区卫计局基妇股 |
窗口地址 |
渭南市华州区杏林大街东段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楼401室基妇股 |
咨询电话 |
0913-4736812 |
监督电话 |
0913-4711762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属地管理 |
1. 居住地能否办理:□能 ■否 2. 户籍地能否办理:■能 □否 3. 不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办理:□能 ■否 |
申请条件 |
办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 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所需材料 |
1. 夫妻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4.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残儿诊断证明原件。 |
办理依据 |
《渭南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
申办方式 |
■本人申办 □委托代办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承诺办结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与依据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收费依据:无 |
所需表格 |
无 |
(居民) 申办流程 |
区级 卫计局 基妇股 1. 递交丨审查: 1.1. 夫妻双方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卫计局基妇股提出申请,递交所需材料,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镇政府|街道办对病残儿医学鉴定者情况进行初审,镇政府|街道办对审核结果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卫计局基妇股。 |
(居民) 申办流程 |
1.2. 区卫计局基妇股在市级鉴定前上报市卫计局进行审核。 2. 协助丨领取: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接市卫计局通知对病残儿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领取由鉴定机构出具的。 |
(政务) 批转流程 |
□村级:村委会|居委会 ■镇级:镇政府|街道办 ■区级:华州区卫计局 ■市级:渭南市卫计局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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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