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保证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国家赔偿,我部研究形成《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公安部网站(网址:http://www.mps.gov.cn),进入首页左下角“调查征集”栏目查阅修订征求意见稿。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法制局(邮编:100741),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征求意见”。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abfyb@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
公安部
2018年7月10日
附件: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