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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来源:国税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9 15:44: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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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所涉主题

税收财务

通办范围

渭南市华州区

行使层级

区县级国税机关

办理单位

渭南市华州区国家税务局

办理单位性质

法定机关

责任部门

渭南市华州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办理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注意:各公告内容也可通过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main.jsp)进行检索。

数量限制

(无限制)

联办机构

服务对象

首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变更开票限额的纳税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将选中项涂为■,必填

申请条件

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其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开具专票的情况相符。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需材料

大厅申请: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纸质版,1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纸质版,2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纸质版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

1、资料1电子版表格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1号公告,纸质表格可在办税大厅领用。

2、资料2电子版表格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纸质表格可在办税大厅领用。

3、资料3-5报送条件为:经办人身份证件的报送条件为经办人办理的情形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报送条件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情形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渭南市华州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2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2.办税服务厅2号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并审核材料;

3.税源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申请百万元版及以上限额的纳税人);

4.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5.主管局长进行审批(申请百万元版及以上发票的纳税人);

6.最后审批人将审查意见推送至办税服务厅2号窗口;

5.办税服务厅2号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送达证书。

特殊环节

对申请百万元版及以上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收费 ■不收费(将选中项涂为■,必填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给付标准

该事项不涉及

给付方式

该事项不涉及

是否在线申报

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文书受理选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http://dzswj.sn-n-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1

中介服务

不需要

办理地址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东段渭南市华州区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承诺办结期限

15个个工作日(除符合2日办结等特殊条件的)

法定办结期限

20个工作日

特殊:①实行实名办税的地区,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②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咨询电话

0913-4727109

监督电话

0913-4727110

结果名称

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X万元的税务行政许可。

结果样本

后附

表格下载

注意事项

流程图

见流程图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流程图:

 

一、结果样本:

(1)对于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结果样本如下:

 

 

 

(2)对于申请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纳税人,结果样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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