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审核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涉主题 |
证件办理 |
通办范围 |
华州区境内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办理单位 |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局 |
办理单位性质 |
授权组织 |
责任部门 |
华州区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 |
数量限制 |
无 |
联办机构 |
渭南市华州区粮食局独办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申请条件 |
1.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自有资金须达到10万元以上;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其自有仓库或3年以上有效仓库租赁合同所标明的租借仓容量不得少于100吨; 3.至少有1名具有技术资格证的检化验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 |
所需材料 |
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和审核申请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4.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5.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想粮食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2.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核和决定; 3.执法大队将审核资料报主管局长进行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 4.宏观调控股办证人员进行制证; 5.粮食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向申请人送达证书。 |
特殊环节 |
无 |
收费情况 |
是否收费:□收费 ■不收费 |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
收费依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不收费 |
是否在线申报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2次 |
中介服务 |
无 |
办理地址 |
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街粮食局(少华山庄院内五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7月和8月执行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承诺办结期限 |
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定。 |
法定办结期限 |
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定。 |
咨询电话 |
0913-4731897 |
监督电话 |
0913-4731897 |
结果名称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结果样本 |
见附件 |
表格下载 |
《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申请表》、《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
注意事项 |
无特殊要求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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