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等);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在国土局三楼规划股领取);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批文或拟选址地块城市规划用途说明;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现状图(1:1万); 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8.化工类建设项目需提交环评报告; 9.建设项目拟选址在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需提交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批准文件; 10.建设项目拟选址在少华山景区范围内的,需提交少华山景区管委会的批准文件; 1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